坚持问题导向 深化政治巡察
发布时间: 2016-11-01 【字号:大 中 小】

  10月31日,市委第一、第二巡察组分别进驻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,正式开展巡察工作。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,把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,作为国之利器、党之利器,巡视工作成效显著、备受瞩目。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,既是中央、省委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,也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力抓手,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基层落实,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巡察是政治巡察,不是业务巡察,必须以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为标杆,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,突出党的领导,聚焦全面从严治党,紧扣“六项纪律”,紧盯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,紧抓重点人、重点事、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工作。

  巡察就是“寻事儿”、“挑刺”,就是要瞪起眼睛看,竖起耳朵听,盯着线索查,让问题无处藏身。巡察不是为推动某项工作搞突击性检查,也不是替哪个部门搞督查督办,更不是为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经验、评功摆好唱赞歌。巡察组要围绕“三大问题”、“四个着力”、“三个重点”,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。开展市县巡察工作,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,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,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

  从信访举报和查处的案件看,有的党员干部顶风作案、不收敛不收手,情节恶劣。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不力,党的建设抓而不实、责任虚化;有的对中央八项规定置若罔闻,“四风”禁而不绝;有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甚至团团伙伙,违规选任干部;有的对下属单位、社会中介组织疏于管理,与民争利等等。开展巡察工作,有利于发现进而解决市直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,倒逼基层组织切实担起党的建设责任,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。开展巡察工作,也有利于匡正风气、建立良好政治生态,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,赢得党心民心,筑牢党的执政根基。

  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,不能偏移、不能散光、不能泛化。要抓重点人。要狠抓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“关键的少数”,尤其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问题严重,群众反映强烈,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。要抓重点事。狠抓败坏党和政府形象、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、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。要抓重点问题。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、作风、腐败、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。

  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之人。巡察干部不是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,要自觉接受监督,严防“灯下黑”。巡察组成员只有始终牢记自己的“特殊使命”,要当包公唱黑脸,挑刺把脉,发现问题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分清公与私、情与法,切实做到不为人情所扰,不为亲情所困,不为友情所累,不为私情所惑,坚持原则,履职尽责,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,才能防止党性被吞噬,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。

  各巡察组和巡察成员要奋发进取,不辱使命、不负重托,要坚持问题导向,把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”和发挥“遏制、治本”作用作为巡察主要任务,确保首次巡察、首次亮剑、首战告捷,向市委、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