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直属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工作,制定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工作规划;指导基层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各项活动,依法维护职工、妇女、儿童合法权益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,审批直属单位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组成人员;负责市直机关劳模、先进工作者的评选、管理工作。